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
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
首飾品中鉛、鎳重金屬檢測
根據美國
CPSC
、加州
65I
法案對兒童首飾品中的鉛的限值為
600PPM
一般使用
2/3/2005
、
16CFR1303
。
Ni releases
檢測
-
鎳釋放檢測
鎳是一種容易導致接觸性過敏的元素。鎳元素通過一些含鎳材料的釋放并長期與皮膚接觸后會被皮膚吸收,從而對部分個體導致過敏
;
進一步暴露在可溶性鎳鹽中會導致國民性接觸性皮炎
(
據統(tǒng)計,
20%
的人對鎳有很明顯的過敏反應癥狀
)
。目前,在出口歐洲的服裝、首飾等日用品中,若其材料構成中有含鎳的金屬輔料,一般要求對鎳標準釋放量進行檢測。
鎳釋放檢測的限量要求:歐洲標準指定針對服裝、首飾等產品中的鎳釋放量不得高于
0.2ug/cm2/week
。
測試處理過程:將測試鎳釋放的對象放入人造汗水測試液中
7
天。使用原子吸收光譜、電感耦合等離子光譜或者其他的合適的分析方法測試溶液中溶解的鎳的濃度。鎳的釋放量用微克每平方厘米每星期
(ug/cm2/week)
來表示。
檢測通用方法:
1997
年
7
月
20
日歐盟根據
94/27/EC
的要求發(fā)布了兩個新的協(xié)調標準,即
EN1811
和
EN12472
,明確了鎳標準釋放量的定量分析方法。
過敏癥狀圖示:
根據歐盟鎳釋放指令
94/27/EC
對與皮膚長期直接接觸產品中鎳釋放量限值要求為
0.2mg/cm2/week
,一般使用檢測方法為:與皮膚有直接及長期接觸的產品的鎳釋放檢測
(EN1811
:
1999
,適用于沒有電鍍涂層之產品
);
以及用以測量電鍍涂層物件在催化及磨損后鎳釋出量的測試
(EN12472
:
1999
,適用于電鍍涂層之產品
)
適用產品范圍:兒童產品,包括玩具或兒童衣物上的金屬鉚釘、按鈕、緊固物、拉鏈及金屬牌及標示物等
在與人體有直接和長時間接觸的物品中鎳的存在可能引起人的皮膚過敏,并可能導致過敏反應,這種反應在某些西方人種上面尤其明顯。鑒于以上原因,歐盟提出對鎳金屬在某些物品上的使用應該有所限制。
1994
年
6
月
30
日歐盟頒布了
94/27/EC
指令,對指令
76/769/EEC
進行的第
12
次修正。要求在含鎳產品中鎳的釋放量不得超過
0.5μg/cm2 /
周。
1997
年
7
月
20
日,歐盟根據
94/27/EC
的要求發(fā)布了三個協(xié)調標準,
EN1810
,
EN1811
和
EN12472
,明確了鎳的標準釋放定量分析方法。
94/27/EC
指令的實施是在歐洲標準委員會采納證明與此指令一致的所有的測試方法的標準發(fā)布
6
個月后生產商和進口商不再允許供應鎳釋放不合格的產品。
18
個月后,不允許銷售給最終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