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終著眼于客戶和社會的期望,
在他們需要的時候提供市場領先的服務。
1) REACH法規(guī)非歐盟企業(yè)和歐盟企業(yè)能否聯(lián)合注冊?
不能。REACH 法規(guī)中不覆蓋歐盟以外的企業(yè)。某物質的非歐盟生產企業(yè)、進口商或者這個企業(yè)“獨家代理”必須與其它歐盟企業(yè)、進口商或獨家代理聯(lián)合提交這個物質的危害信息,除非它們選擇不采用聯(lián)合注冊的方式。但是,它們也需要聯(lián)合提交CSR。
2) 當產品通過第三國的貿易商出口到歐盟時,將怎樣去分擔費用?
只有進口商或非歐盟生產商的獨家代理才能承辦進口物質的注冊(不管是物質本身還是包含在配制品之中,抑或是包含在物品之中),而且,如果需要,就得付費。當前的提案中并沒有說注冊費用應該在供應鏈中得到補償,這應由市場來決定。
3) REACH認證鋼鐵或其它合金制品一定要注冊嗎?
合金是配置品。雖然配置品合金不需注冊,但是如果其金屬成分年生產/進口量大于或等于1噸時,他們必須注冊。
4) 金屬制品一定要注冊嗎?
是的。因為,“金屬”屬于物質。自1967年起按照EU立法,金屬已經被認為是化學物質。但是,如果礦物和礦石的化學性質沒有發(fā)生改變,它可以免除注冊。
5) 化學品生產商能否拒絕就該化學品某種下游特定使用進行注冊?
不可以?;瘜W品生產商必須將所有它所供的下游用戶的用途涵蓋在內;下游用戶有義務提供相關信息以便生產商開發(fā)“暴露場景”文件。如果未對某種使用進行注冊,那么生產商不能將其產品賣給下游用戶作為這種用途。
6) REACH認證當純度發(fā)生變化時,是不是每次都需要進行新的注冊?
這將由注冊人自己決定,比如他所注冊的物質、任何成份的改變、如何注冊等。盡管成分不同,只要它們屬于同一類,成分未確定的物質、成分變化的物質、復合物、生物材料可認作單獨物質進行注冊。
如果注冊人用很窄的成分變化范圍甚至是單一數(shù)值來定義這個物質,那么就要提交新的注冊。但如果現(xiàn)有CSA顯示風險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只需要提交成分上的變化。